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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作为伴侣动物拟禁食!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集意见

来源:网络 时间:2020-04-09 作者:猎宠网 浏览量:

猎宠小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根据最新的征求意见稿,狗将作为伴侣动物不再列入畜禽,这对于宠物主人来说,这个消息不要太好了。喜大普奔,我们来看看具体消息。


2020年4月8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截止到2020年5月8日。《目录》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牧和特种畜牧31个种,传统畜牧18种,特种畜牧13种,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并不包含之前争议较大的狗。


狗作为伴侣动物不列入畜禽管理


在官网附件:关于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的说明》中,对狗未列入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中做出说明。



看到上面的截图,你是不是很开心呢?


相关事件回顾


根据2月24日的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(下称《决定》),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,包括人工繁育、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。而对列入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的动物,属于家畜家禽,适用《畜牧法》的规定。

列入“畜禽遗传资源目录”的动物,意味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,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。


关于《目录》畜禽与陆生野生动物的关系,农业农村部表示,《目录》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决定》的配套目录,也是《畜牧法》明确要求制订的配套目录,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。列入《目录》的畜禽,适用《畜牧法》,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。《目录》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,以及《目录》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,适用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。

也许,《目录》的正式公布后,狗作为从传统家畜“特化”为伴侣动物的它们会被禁食!


附件2全文如下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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